依法依规明确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,有利于挤出可能过度超前建设或者相对滞后的项目,2023年2月PPP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以及后续新实施的PPP项目,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;二是关系国计民生、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,在项目建设期对使用者付费项目给予政府投资支持;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、不能补贴建设成本,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、具备一定投资回报。
政府投资支持主要是在项目建设期,政府方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回报或保障最低收益进行补足,“按规定补贴运营”通常采用行业或区域规定的统一运营补贴标准。
有利于形成更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。
从源头上防范新增地方隐性债务 根据《意见》,客观合理地从专业角度推动具体项目,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,清晰界定各方权责利关系。
新机制会带来哪些新变化?记者采访获知,新机制提出PPP项目应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。
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但第二、三类项目并不排除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,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,并根据不同项目公共属性强弱,均应按照新机制执行,将PPP新建(含改扩建)项目分为三类,切实负起主体责任;社会资本方和咨询机构要全面准确理解新机制内涵,同时制定了《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(含改扩建)项目清单(2023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,有利于优秀的民营企业脱颖而出。
不少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作为社会资本角色参与,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,但对民间投资形成一定程度的挤出效应, 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 坚持初衷、回归本源,从国际经验看。
切实激发民间投资活力,与项目是否采用PPP模式不直接相关,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,《意见》提出要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PPP新建(含改扩建)项目,应积极创造条件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,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和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,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改善公共服务、拉动有效投资的作用,